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函证业务公告(2025年7月)
一、 业务介绍
银行函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台山农商银行发出询证函,本行对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回函的业务。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台山农商银行会计结算部清算及票据中心,是本行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负责按照函证内容(受理函证事项及格式见附件)提供回函。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6号;
联系电话:0750-5568795;
联系人:程小姐,邮政编码:529200。
三、业务受理要求
(一)线下函证受理方式。
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台山农商银行提供银行询证函,银行询证函应当填写函证编号,并加盖被审计单位在本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
(二)线上函证受理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电子询证函,需被审计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授权或线下提供授权书。
四、回函及服务收费
(一)回函用章。
线上线下回函用章为“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函专用章”。
(二)回函方式。
1.邮递寄送:台山农商银行通过邮递方式,按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寄送。
2.线上回函: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电子询证函。
(三)服务收费。
回函服务收费:200元/笔,中小微企业享受免费优惠,服务价格变化时以本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回函邮递费由收件人或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及台山农商银行函证业务管理要求执行。
如遇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请与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或反馈,业务咨询电话:0750-5568795,服务投诉电话:0750-556879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受理函证事项及格式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